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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供应商代表接待提示

2024-04-21发布 次浏览

供应商代表:

按照医院《供应商接待管理办法》,现将相关接待要求提示如下。

一、接待主责部门

接待主责部门负责统筹供应商的备案、接待、商务等活动。药品相关接待工作的主责部门为药品调剂科,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相关接待工作的主责部门为医学装备科,信息化软硬件相关主责部门为信息科,基建工程、后勤服务等有相应工作职责的为主责部门。

二、备案管理

 医院实行供应商代表备案管理制度,备案应在相应主责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供应商代表登记备案表》;

(二)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四)企业的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医药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五)加盖企业公章的廉洁承诺书。

三、接待预约

接待供应商代表实行预约审批制,供应商代表在医院官方网站下载《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供应商代表接待预约申请表》,填写后交主责部门进行预约登记;未备案的供应商代表还需向主责科室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专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接待具体时间及地点由主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相关要求

供应商代表不得私自在门(急)诊、医技科室及住院病区等医疗重点区域开展宣传推介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含其近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进行利益输送。如若违反医院《供应商接待管理办法》,将被纳入“黑名单”名录。

请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接待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廉洁医疗环境。相关表格可在医院官网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对应主责部门或致电咨询电话:0816—2296253。

 

附件:

1.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供应商代表登记备案表

2.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供应商代表接待预约申请表

3.廉洁承诺书

附件下载:

附件1-3.rar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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