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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药品的有效期≠使用期

2025-02-25发布 次浏览

在门诊药房窗口经常有患者问

“这个药的有效期是什么时候,有没有效期更长的呢?”

“我这个药品开封过后,什么时候还能再使用呢?”……

诸如此类的问题,在门诊药房窗口很常见。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我们的药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使用。特别是那些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往往会因为不恰当的保存导致药品过期、失效,影响药品使用。

那么我们该如何确定家里有没有过期、失效的药品?今天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药品的有效期?什么是药品的使用期?

我们要知道药品的有效期和使用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正确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和疗效的最长期限,这个日期通常是印在药品的外包装上的。而药品的使用期,是指药品开封后在适当的保存条件下仍能保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时间。影响药品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温度

u 常温:10℃-30℃。用于大多数口服药物的稳定保存。

u 阴凉处:不高于20℃。主要是那些避免高温的药品。

u 凉暗处:避光且温度不高于20℃。

u 冷处:2℃-10℃。如我们的胰岛素、益生菌等。需要注意的是,冷藏应该放在冰箱保鲜室,而不是冷冻室。

湿度

湿度一般在35%-75%为宜,不建议将药品放在湿度较大的地方。

避光

避免太阳光、日光直射。

不同剂型的药品开封后可以继续使用多久?

u 固体制剂:独立包装如铝箔的“板装”药,按照说明书贮存可使用至有效期。非独立包装如胶囊、片剂、丸剂,开封后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u 颗粒剂、粉剂:开封后使用期限不超过1个月。

u 糖浆剂:开封后夏天建议使用1个月,冬天建议3个月内使用。

u 口服溶液剂、混悬剂、乳剂:开封后建议保存2个月。

u 眼用制剂、鼻用制剂、耳用制剂:开封后使用期限不超过4周。

u 软膏剂:开封后可保存2个月,若出现明显颗粒化、发霉、出水、不能继续使用。

u 胰岛素:开封后室温条件下保存,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4周。

如何识别药品变质

u 片剂:出现变色、松散、粘连。

u 胶囊:外壳变软、粘连、内容物结块。

u 口服液:出现絮状物、沉淀、异味。

u 软膏:出现油水分离、变色、异味。

正确保存药品的方法

u 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按要求保存

u 拆封时标注日期

u 使用干净的工具取药

u 不要将药品放在浴室等潮湿处

u 定期检查家庭药箱

特别提醒:硝酸甘油等急救药品要特别注意保存条件和有效期,过期或变质的急救药品可能危及生命。

合理用药关乎健康,建议大家每3个月整理一次家庭药箱,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使用期。一旦发现有过期、失效的药品,应该马上处理。为保证药品的质量和疗效,大家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按要求贮藏药品。如果对药品质量有疑问,建议咨询医师或药师,不要擅自使用。

 

作者:何清唐文诚

编辑:杜乔乔

审核:邓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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